1、实施奖励优惠
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帮扶保障
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3、完善生育制度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一、生育三胎的产假最少是多久?
生育三胎的产假最少是9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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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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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配套设施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文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会所、物业管理场所、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属于非营利性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费用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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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现在独生女政策有哪些相关联的配套规定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9独生子女奖励拟继续 在国家提倡夫妻双方生育两个孩子,但是你要是还是终生坚持一个孩子的话,国家还是会给你夫妻二人颁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若是获得独生子女证书的的夫妻二人按照国家、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应该获得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父母的奖励措施由其单位落实和一些相关的单位执行、独生子女若是发生了其他的意外,比如发生了意外事故、伤残和死亡等一系列的问题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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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改革政策措施有哪些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5医疗改革政策总结主要集中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上,鼓励分级诊疗和社会医疗。其中:1。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的基本定位,2017年基本实现重病,打破公立医院盈利机制。到2017年,个人卫生支出占总卫生费用的比例将降至30%%下面。建立健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指标定期通知制度、制定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的政策措施、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指导地方政府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等政策。2、鼓励分级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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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二胎优惠政策及措施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7并没有奖励政策。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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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局对于3胎的政策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5现在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