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有没有国家赔偿委员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22:24:08 325 人看过

检察院是没有国家赔偿委员会的。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审判组织,负责处理有关刑事赔偿、以及因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而引起的赔偿案件,但不负责处理行政赔偿案件,因而又称为司法赔偿委员会。

立案范围

(一)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刑事拘留或者检察机关不批准捕,或者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决定予以释放的;

(二)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作出撤销拘留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撤销逮捕决定、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的;

(三)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的;

(四)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无罪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五)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的行为,责任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其他处分的;

(六)实施了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已依法纠正的;

(七)人民法院撤销原错误司法拘留、罚款决定的;

(八)人民法院撤销原错误拘传的;

(九)人民法院撤销原错误财产保全裁定的;

(十)人民法院错误执行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依法纠正的;

(十一)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复议,撤销下级人民法院原错误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执行裁定、决定的;

(十二)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依法对违法侵权行为加以纠正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拘传相关文章
  • 检察院撤诉国家赔偿怎么申请?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赔偿的请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
    2023-02-16
    232人看过
  • 检察院哪个部门受理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六条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一)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问明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二)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要求其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赔偿请求人委托他人代理赔偿申请事项的,应当要求其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同时提供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三)证明原案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四)证明原案处理情况的法律文书。(五)证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及其程度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材料。(六)赔偿请求人提供的其他相关
    2023-06-03
    408人看过
  • 案子到检察院检察院判刑有没有?
    案子到了检察院不一定意味着要判刑。《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一、免于起诉与不予起诉区别(1)不起诉是在犯罪嫌疑人没有构成犯罪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照法律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免予起诉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在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只是由于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
    2023-06-22
    210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检察机关
    刑事诉讼法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一、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的程序第二十一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
    2023-06-24
    392人看过
  • 国家赔偿委员会如何看待
    检察院的检委会和法院的审委会一样,都是在检察官或者法官自己,无法对一个疑难案件作出准确定性时,决定提交委员会讨论,从而以集体意志作出决定。检委会的主要决策功能,是根据相关的案件不定性来发挥作用的,并且是对一个单位来说是起到监督的作用,无论是任何单位也好,个人也好,都是需要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防止腐败的,如果没有这种机制的话,会有很多权力都被滥用。辽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组检查土地法实施情况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美英为组长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清河区杨木林子乡前杨木村土地整理项目和清河区水毁土地整治项目,听取了铁岭市、昌图县和清河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工作汇报并召开座谈会。周美英说,自《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市、县两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积累了值得借鉴的经验。在贯彻这部
    2023-07-19
    499人看过
  • 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申诉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申诉委托律师的费用是多少?申请国家赔偿聘请律师的费用不是法定的,和以下因素有关:(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四)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五)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六)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七)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二、申请国家赔偿的流程是什么?1、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
    2023-04-22
    33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一、概念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审判组织,负责处理有关刑事赔偿、以及因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而引起的赔偿案件,但不负责处理行政赔偿案件,因而又称为司法赔偿委员会。二、立案范围(一)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刑事拘留或者检察机关不批准捕,或者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决定予以释放的(二)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作出撤销拘留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撤销逮捕决定、撤销案件决定、不起诉决定的(三)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的(四)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二审判决无罪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五)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及
    2023-04-13
    107人看过
  • 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不给通知
    一、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不给通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请。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统一办理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刑事赔偿案件、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提出重新审查意见的案件,以及对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内部分工,协助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五条上级人民检察院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相关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已办结的国家赔偿案件确有错误,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赔偿请求人向上级人民检察院反映下级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依法、及时处理。对依法应予赔偿而拒不赔偿,或者打击报复赔偿请求人的,
    2023-04-24
    352人看过
  • 检察院不支付国家赔偿如何处理?
    应该凭赔偿决定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不支付的话,如果赔偿机关是法院,你可以向人大或上级法院反映;如果赔偿机关是行政机关,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检察院不起诉国家赔偿是有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条件;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侵犯公民
    2023-06-23
    435人看过
  • 检察院“牢狱”报复申请国家赔偿者
    据新华社电因介入一起普通民事纠纷,江西省乐平市接渡镇周家村村民程明清被检察院批捕入狱265天后又无罪释放。为讨回公道,程明清申请国家赔偿,却在案情和证据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被当地执法机关重新起诉,最终被定罪。导致程明清被定罪的直接原因就是他提出了国家赔偿。无故关押后提出国家赔偿1998年7月7日,程明清的胞弟与程明春发生纠纷。程明清赶到现场劝架,却卷入了这场家族内部10多人的纠纷。事后,乐平市检察院审查表明:程明清用铁棍打了邹雪枝(程明春之妻)头部后经医院鉴定为轻伤甲级。据此,1998年8月13日,乐平市公安局接渡派出所将程明清刑拘。直至1999年5月4日,乐平市检察院认为:程明清致使被害人邹雪枝轻伤甲级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其下达不起诉决定书,程明清被无罪释放,至此,程明清已被关押了9个月共265天。1999年10月26日,讨不到明确说法的程明清向乐平市检察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检
    2023-04-24
    336人看过
  • 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该如何申请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该如何申请1、检察院国家赔偿监督的申请是,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当面递交申请书或者其他申请材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场出具加盖本院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明确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充的全部相关材料。2、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3、法律依据:依据《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接收下列材料:(一)刑事赔偿申请书。刑事赔偿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时间。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应当问明有
    2023-06-11
    418人看过
  • 家属怎么问检察院有没有批捕?
    一般情况下,公安/检察院自侦部门上报检察院后,检察院7日内批捕。“案件到检察院9天”是指什么,因为还有一种可能是检察院实施的拘留,而现在还没有报捕的情况.即使是按一般情况下应该是7天就批而现在检察院还没动静,诉讼拖延在我国很常见,也很无奈根据刑诉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可知,如果检察院一旦作出批或不批的决定的话,公安会知道,检察院自己也知道,所以你去咨询这两个地方就可以知道。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25条“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制作《逮捕通知书》,送达被逮捕人家属或者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
    2023-06-21
    480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都有什么内容?
    一、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的范围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十八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
    2023-06-03
    57人看过
  • 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案标准
    一、国家监察委员会立案标准立案是监察机关调查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监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具体而言,立案应当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存在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这里说的事实,仅指初步确认的部分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而不是全部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二是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并不是所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都需要立案查处,能否立案还要看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是否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则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认。三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符合立案条件的,由承办部门起草立案审批呈批报告,按程序报批后予以立案审查。同时,监察法第三十九条还规定: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依法批准立案后,应当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调查方案,决定需要采取的调查措施。立案调查决定应
    2023-04-25
    311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拘传
    词条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拘传是法定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微的一种。 拘留对象为未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直接讯问已被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拘留程序; ... 更多>

    #拘传
    相关咨询
    • 国家赔偿程序及检察院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08
      赔偿程序依照国家对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请求人身自由权赔偿的,已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请求生命健康权赔偿的,有伤情、死亡证明等条件的赔偿申请应当立案。
    • 检察院监视居住被抓有国家赔偿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7
      1、监视居住可以申请赔偿。《国家赔偿法》不排除错误监视居住的赔偿责任。 2、《国家赔偿法》作为规范国家赔偿制度的专门性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对错误监视居住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也没有排除这种赔偿责任。该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
    • 人民法院审判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是什么样的官位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1
      人民法院审判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不是官位,是一个职位,审判员与检察员是同等岗位,只是在不同的机关,检察员检察委员属于检察委员会成员,研究案件,责任大一些。《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第一百三十条
    •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有什么任务?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2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具体任务是: 1、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晰,证据是否真实充分; 2、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3、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四、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等其它内容。
    • 申请检察院撤诉国家赔偿有哪些程序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9
      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