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交警队处理完检察院用不了一个月的时间,卷宗就会移送给法院的。醉驾交警移交检察院多久通知开庭审理的这个问题受到刑事诉讼法的约束,一般情况下,整个案件会在一个月之内就会开庭的,其实在移交给检察院之前,公安部门已经对当前醉驾的案例进行各种核对。
醉驾交警队处理流程
醉驾交警队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首先是对醉酒驾驶行为进行调查,一般是先进行吹气检测,初步确定醉酒驾驶的,再进行抽血检测;
2、经调查确实醉酒驾驶的,由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一般是吊销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醉酒驾驶者刑事责任,一般是处1-6个月拘役。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醉驾到交警队怎么处理
270人看过
-
交警大队处理醉驾
429人看过
-
交警队长醉驾该如何处理?
295人看过
-
交警队长醉驾该如何处理?
467人看过
-
醉驾交警队多长时间能处理完
249人看过
-
醉驾交警大队怎么处理
85人看过
醉驾是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更多>
-
-
醉驾交警队通知过几天才能处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0《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醉驾交警队出具了处罚通知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1、车辆违法后,被交警抓现行的,交警会当场出具罚单。这样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超过15天未交罚款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总额。 2、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根据事故发生的综合情况划分责任后,对有违法行为的一方要进行处罚,这个处罚单也是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的。
-
醉驾交警队通缉怎么处理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13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在公安机关准备刑事拘留过程中逃跑,公安局应当发出通缉令追逃,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简称醉驾。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
-
醉驾交警队立案到处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04交警队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醉汉时,应填写《请求拘留报告》,注明相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办案人员应当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应当审核,检察长应当决定送公安机关执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赛,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