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6:54:34 183 人看过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函[1993]149号

【发布日期】1993-10-15

【生效日期】1993-10-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

(国函〔1993〕149号)

劳动部、交通部、煤炭部、中国人民银行、民航总局、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船舶工业总公司、核工业总公司:

交通部等部门和单位《关于拟实行养老保险系统统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交通部、煤炭部、中国人民银行(含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人民保险公司)、民航总局、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对其直属企业职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工人和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直接组织统筹,直属企业中已参加地方统筹的改由主管部门和单位统筹。已向地方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的划转工作及办理其他划转手续的具体事宜,由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组织实施。上述部门和单位的统筹办法应报送劳动部商财政部审核。

二、关于组织上述部门、单位和原已直接组织直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的铁道部、邮电部、水利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进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试点的问题,由劳动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试点方案,报国务院审批。

三、船舶工业总公司、核工业总公司的直属企业,可试行作为地市级单位参加所在地区的省级统筹。对于养老保险基金提取基数、提取比例等具体问题,由劳动部与有关地区协商并负责审批。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社会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做好各项工作,积极支持和促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发展。

国务院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5: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关于省部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试点有关问题的答复
    关于省部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试点有关问题的答复来源:作者:时间:2011/01/22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浙社险[1999]90号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你中心浙社基[1999]19号《关于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省政府浙政[1997]15号、省劳动厅浙劳险[1999]103号文件规定,现就在杭的省部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基浙江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浙社险[1999]90号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你中心浙社基[1999]19号《关于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省政府浙政[1997]15号、省劳动厅浙劳险[1999]103号文件规定,现就在杭的省部属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试点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一、关于缴费基数、比例问题1.从1999年1月1日起,在杭省部属企业化管理单位及其职工,按照浙劳
    2023-06-09
    161人看过
  • 关于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金计发问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内劳社养字[2001]5号参加自治区养老保险统筹的有关企业:根据内劳养字[2001]4号文件精神,现就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企业职工退休后养老金计发问题通知如下:一、凡试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养老保险自治区统筹企业,在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前,以岗位技能工资计发养老金的,原养老金计发依据和待遇水平暂维持不变,养老金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按岗位技能工资计发的养老金高于档案工资计发的养老金的部分,在今后养老金调整中逐步冲销。二、1999年以后退休的人员,在过渡期内,可以将岗位技能工资作为“老办法”的基数,并采取逐步过渡的措施。对于按“老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按统一制度规定计发办法计发的部分(以下称待遇差),采用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其中,1999年退休的,发给当年待遇差的90%;2000年退休的,发给当年待遇差的70%;2001年退休的,
    2023-06-09
    36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
    (2002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12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云高法[2001]45号《关于企业离休人员的养老统筹金能否列入破产财产分配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劳动保险费用”,应当列入破产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
    2023-06-09
    164人看过
  • 关于目前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的部分员工如何参保问题的复函
    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赣社险局函[1999]07号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你处《关于目前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单位的部分员工如何参保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按国务院国发[1998]28号文件移交我省管理的原行业统筹企业中目前尚未参加基本养老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赣社险局函[1999]07号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你处《关于目前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单位的部分员工如何参保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按国务院国发[1998]28号文件移交我省管理的原行业统筹企业中目前尚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聘用制雇员、临时工等非正式员工,应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原行业统筹企业所属的集体企业职工,除省劳动厅另有规定的外,都应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此复。
    2023-06-09
    277人看过
  •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人事局津劳局[2002]385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及各有关单位:为理顺劳动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人员合理流动,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现就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时聘用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中经人事部门批准使用,且与机关、事业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并获得一个月以上工资收入的人员,不包括临时聘用的离退休人员。二、使用临时聘用人员的用人单位,必须与这些人员签订临时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和临时聘用人员应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凡用人单位1993年1月1日以前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可从1993年1月1日开始补缴养老保险费;1993年1月1日以后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可从起薪当月开始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基数和比例按照《天津市
    2023-06-09
    130人看过
  • 关于做好养老保险统筹欠费单位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社会保险中心京社保发[2001]1号为保证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的完整,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基金流失,市社保中心决定在1月底前对我市各区县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单位进行分类登记,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完善欠费企业信息库,对欠费企业实施动态跟踪,以避免出现帐款不清、基金长期滞留问题,望各有关单位领导引起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做好欠费单位登记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社保中心备案。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经办机构将辖区内的应参统单位进行摸底,对已签订参统协议仍未发生缴费和发生间断性缴费的欠费单位列入统计范围,欠费单位的基本情况、欠费金额如实填入《北京市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登记表》。二、辖区内有参统协议但单位已经不存在的或找不到人,包括无经营活动的欠费单位要分列说明并将其基本情况、欠费金额如实填入《北京市无经营活动单位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登记表》。三、填报数据要本着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避免出现错报、误
    2023-06-05
    222人看过
  • 社会统筹:国家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有何规定?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规定,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由目前的地、县级统筹向省级统筹过渡。《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对此作了进一步规定,1998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建立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机制,调剂金比例以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原则。到2000年,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要基本实现统一企业缴费比例、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省级垂直管理。实行省级统筹的范围包括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2023-06-09
    227人看过
  • 关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厅豫劳险[1998]41号各市地劳动(劳动人事)局: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1998]12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字[1998]9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为保证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企业制度的深化改革,现就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及养老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按经省政府批准的当地企业缴费比例与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执行。二、资金来源。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三、养老保险关系的衔接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下岗职工在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一个月内,企业
    2023-06-05
    129人看过
  • 关于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省级统筹铺底资金任务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发[1999]165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确保我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省级统筹的通知》(鄂政发[1999]51号)规定,现将各地应上缴的省级统筹铺底资金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省级统筹,是提高养老保险层次,加快社会保险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要从全局的利益出发,以“三讲”的精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按时完成铺底资金上缴任务。二、铺底资金上缴任务是根据各地199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决算报表中“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的两个月月平数制定下达的。各地要按照同一径口,将任务迅速分解到各县市区,市及时收缴到位。三、铺底资金的收缴以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为单
    2023-06-05
    125人看过
  • 关于黄委设计院参加省级直属养老保险统筹的复函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豫劳社养老[2001]25号黄河水利委员会:你委《关于黄委设计院参加省级直属养老保险统筹的函》(黄人劳[2001]2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委的意见,黄委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设计院)在编正式全民职工和原劳动合同制工人,参加河南省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直接纳入省直统筹,执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0]71号)中有关养老保险的规定,同时执行河南省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有关规定。二、黄委会勘测规划设计院从2000年10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按省直统筹现行缴费比例,分别以2000年10月的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设计院在编正式全民职工2000年10月1日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养老保险费。设计院应于200
    2023-06-05
    74人看过
  • 甘肃省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省级统筹实施细则
    甘肃省劳动局甘劳社[1994]第177号各地、市、自治州劳动处(局),劳动人事处(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省级统筹办法》(甘政办发[1994]24号)精神,为了搞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组织实施甘肃省劳动局甘劳社[1994]第177号各地、市、自治州劳动处(局),劳动人事处(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根据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省级统筹办法》(甘政办发[1994]24号)精神,为了搞好我省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甘肃省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省级统筹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省级统筹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甘政办发[1994]24号《甘肃省国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省级统筹办法》(以下简称《统筹办
    2023-06-09
    444人看过
  • 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函复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社秘[2002]216号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你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请示》(合劳社[2002]74号)悉,现答复如下:一、根据省政府皖政办[2001]63号和省劳动保障厅劳社字[2002]13号文件规定,转制单位自转制之月起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要补缴,补缴费率和基数以转制单位转制时所在市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和经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核定的缴费基数为准。二、转制单位职工经批准一次性办理提前退休问题,应严格按省编办等6部门皖编办[2002]28号文件规定执行。三、转制单位离休人员的待遇问题按省劳动保障厅等5部门劳社字[2002]37号文件执行。四、转制单位在转制前已经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自转制之日起改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原单位和职工
    2023-06-09
    264人看过
  • 关于广州市社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穗人社发〔2010〕119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市退管办:自《印发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5号)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穗人社发〔2010〕119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保基金中心、市退管办:自《印发广州市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5号)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一、原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四个养老保险独立统筹区计发退休人员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的相关参数,仍按《关于贯彻国务院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通知》(粤府〔2006〕96号,下称96号文)和《转发广东省政
    2023-06-09
    366人看过
  • 关于邮电企业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行业统筹管理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一九九二年99号令,劳动部、财政部同意邮电企业合同制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行业统筹管理。现将劳动部、财政部《关于铁道部等五部门直属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行业统筹,需认真作好与地方劳动部门的交接工作,各管理局要尽快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协商办理交接事宜,并负责指导下属企业作好具体的交接工作。部属各总公司所属企业可参照所在地邮电通信企业的交接办法执行。二、在与地方劳动部门协商后,各管理局的所属企业停止向地方缴纳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并详细列出已向当地劳动部门缴纳的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清单,并由原缴款单位收回款项。收回后暂列“应付款”,待移交工作结束后,集中缴存到各管理局、总公司统筹基金专户。三、移交工作最迟在年底前结束,各管理局、总公司届时将工作小结及基金移交情况填列本文附表报部。四
    2023-04-22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养老统筹和社保问题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7
      您询问的问题“养老统筹和社保问题的区别”,答案如下:社会统筹和社会保险概念完全不一样,社会统筹是一个包含方方面面统筹的大的概念,而社会保险只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又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又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以它们之间是不好比较的。
    •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管理问题,企业缴费比例是如何确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08
      企业缴纳搜索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少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因离退休人数较多、养老保险负担过重,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1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
    • 关于企业养老金交纳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9
      企业养老金注意事项: 1、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2、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
    • 关于国家施工企业劳务分包的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9
      概念 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均可作为劳务作业的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劳务分包是施工[1]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并且劳务公司不可以将承揽到的劳务再分包给其他的公司。 在这里要区分转包和分包的区别。转包,分包的是分部分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7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的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九)项规定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指在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劳动者有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缴纳多份基本养老保险费。这类人员的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实施细则》实施前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经本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可将其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合并计算,多份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合并为一份个人账户,也可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