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股权查封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0:41:05 494 人看过

人民法院查封股权有以下方法。1、法院裁定禁止被执行人从相关企业获取应得收益,改由相关企业向申请人支付;2、人民法院禁止股权对外转让,可扣押或强行拍卖变卖股权;3、获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直接裁定查封股权对外转让以清偿债务。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可以拍卖变卖转让。不同意的应购买,不购买的视做同意。

查封股权如何处置?

股权又称为股东权益,是股票持有者的一种权利。月末公司会按照股权的数量计算并且分配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一般来自于各个公司或者个人向本公司投入的资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权对股权查封的,具体来说,如何查封股权呢?股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因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而获得股东身份,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对企业的各种权利。股权的表现形式为投票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股权是一种财产性的权利。作为财产性的权利,在人民执行过程中,可以对其进行查封。股权查封的表现形式主要为:1、人民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而是由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2、禁止该部分股权对转让、由人民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等措施。3、在获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下,可以直接裁定该查封的股权对外转让。上述股权的查封方式,有效的解决了申请人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可以保障申请人的债权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一条: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四条: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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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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