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次承人的利益怎么保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43:04 320 人看过

次承租人作为承租人的一种,也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如果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次承租人仍然主张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设立目的是为了保护承租人这一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对制度本身而言契约正义是其考虑的核心价值,在转租关系中,承租人相对于次承租人而言转换成为了出租人,这说明承租人暂时不需要使用房屋或者通过转租行为从中过去租金差价,次承租人相对而言属于经济上的弱者,符合优先购买权制度的核心保护价值。次承租人作为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者,与租赁房屋形成密切的依赖关系,其合法权益更容易受到房屋所有权的处分的侵害,赋予次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既存的房屋占有关系稳定下来,减少对次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侵害。由于在合法转租关系中承租人转租行为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对于租赁房屋的转租情况是十分清楚的,因此在出租人欲出售租赁房屋时,不仅应该提前通知承租人,还负有提前通知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次承租人的义务,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至于优先购买权的顺位,次承租人作为相对意义上的弱者以及租赁房屋依赖关系更为密切者,应该顺位在承租人之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次承租人的该项权利,但次承租人的承租地位与承租人是一致的,与立法目的保护实际使用人也是相一致的。因此,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5: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在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之间谁有优先权
    如果共有人与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这是民法学界的通行做法。相关知识:承租人应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必须有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否则承租人将无法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亲属的,承租人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第二,承租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在出售前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决定拍卖房屋并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三,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是指承租人购房的条件与第三人购房的条件相同。无论从房价、付款方式等方面来看,承租人都不会购买比第三方购买条件更好的房屋。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能行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期间。出卖人在出售房屋前通知其他共有人的,
    2023-05-07
    69人看过
  • 租赁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应办什么手续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是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的,承租人只需要出具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委托拍卖情况下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6-15
    385人看过
  • 二手房租赁:次承租人能否优先购买?
    在同意转租的情形下,次承租人应享有租赁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且还要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自行转租的情形下,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便无从谈起,出租人不解除合同的,次承租人不得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出卖人于适法的期限内为通知义务时,通知次承租人即可,不必同时又通知承租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一)仅适用房屋租赁合同(其他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无优先购买权)。(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均享有优先购买权;且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通说观点)。(三)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卖(排除了继承、赠与等情形)房屋、拍卖房屋、与抵押权人协议用租赁的房屋折抵债务(出租人将房屋抵押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2023-07-19
    223人看过
  • 保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同时可能限制出租人的处分权
    因出租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享有完整的所有权的全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出租人将房屋出租,行使了收益权,同时将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但承租人仅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而出租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仍然享有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全能(包括处分权),所以出租人理应享有房屋的处分权(包括出卖房屋的权利)。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在维护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保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同时,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出租人的处分权,使出租人丧失了自由交易的权利,限制了物的流转。虽然依法律规定出租人在出卖房屋时有“通知”的义务,以确定承租方是否有意购买,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通知”的确认及“同等条件”的操作还不够完善,从而导致出租方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归于无效,第三人既得不到物权,又不能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可谓苦不堪言。就本案而言,甲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理应有权决定出卖自己的房产及选择买主。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设立使得甲出卖自己
    2023-04-22
    435人看过
  • 房屋转租时,承租人、次承租人均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冲突处理
    转租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转租立法的规定不一。根据承租人进行转租自主程度的不同,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限制主义模式,即非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转租或让与租赁权。代表国家为德国。另一类是自由主义模式,代表国家为法国。我国民法典采取限制主义模式。根据承租人的转租是否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分为合法转租与非法转租。针对合法转租、非法转租这两种情况,笔者对承租人、次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及双方均主张优先购买权产生冲突如何处理进行分析论述。1.合法转租的情况合法转租,是指承租人的转租取得了出租人同意。《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依据该条款,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承租人与次承租人订立的转
    2023-06-15
    304人看过
  • 先抵后租下抵押权未登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何保护
    先抵后租涉及到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当然这是在抵押权有效成立的情况下。由于抵押优先基本原则的确立,在抵押成立在先的情况下,租赁不得对抗抵押,即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由于不动产抵押权采登记生效主义,未经登记,不动产抵押权不成立,因而该条实际上确立了不动产抵押权设立后再行出租的,租赁不得对抗抵押。但如果之前不动产上的抵押权未成立,此时不动产上即不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人将不动产再进行出租时,承租人对不动产的优先购买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房地产抵押登记流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体制差别很大、有多种管理模式,法律规定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2023-03-10
    156人看过
  • 两种人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先于承租人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同等条件下,一般是指在同样的价格下,对房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在房屋买卖中,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有两种:一种是房屋共有人.包括共有人和按份共有人。房屋共有人中有人要卖共有房屋,必须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另一种是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出租人有权出卖房屋,但是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而且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套房屋既有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又有承租入主张优先购买权,则同等条件下,共有人先于承租人。只有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承租人才可购买,且承租人相对于其他购买者来说,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共有人和承租人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造成损失的,还可要求赔偿损失。(荣)
    2023-06-10
    329人看过
  • 理解优先购买权对承租人的意义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欲出卖作为租赁标的物的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于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的十五日内,作出是否购买的明确意思表示。什么时候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优先购买权纠纷一直是实践中的难点问题,《房屋租赁解释》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限制,明确下列情形承租人无权主张优先购买房屋:(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
    2023-07-06
    248人看过
  •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如何维权
    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般因房屋租赁合同,存在房屋共有人等情形而存在,若出租人转让房屋给第三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请求判决其与出租人在与第三人同等条件下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出租人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经审查承租人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的,法院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并判决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依同等条件支付房屋价款,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以证明其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承租人在诉讼中仅要求法院确认其对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而不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经法院释明后仍坚持不变更的,对承租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也就是说,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提起侵害其优先购买权诉讼的,在诉讼中,必须立即或担保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不能只主张侵犯优先权,而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即
    2023-06-09
    492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起诉状范本
    原告张*强,男,被告武汉市**区房地产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江岸区洞庭街35号3栋1-3层1室。法定代表人:余*毅,董事长。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优先购买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763号一层房屋使用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坐落于武汉市江岸区中山大道763号(原1227号、1267号,建筑面积89.47平方米)一层门面房屋是被告的直管公房。该门面房自2001年起一直由原告租赁经营,租赁合同每年签订一次。2011年8月22日,被告又与原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租赁期限至2012年6月30日止,合同约定原告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2011年8月4日,被告与案外人孙*友签订《协议书》一份,将已租赁给原告的房屋使用权以人民币1431520元的价格出售给孙*友。对此原告毫不知情。直至2011年12月12日,被告与孙*友签订了《非住宅租约》后才通知原告。为此,原告起诉至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2023-05-05
    456人看过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合同签订
    在出卖存有租约的房产时,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业主未在签合同前合理期限内通知租户,就侵犯了租户的优先购买权,一旦租户起诉,业主就将需要向租户承担赔偿责任。为了避免这种风险,业主应当如何解决租户的优先购买权问题呢?首先,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前通知租户,提示其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具体说,应提前15天通知租户。如果租户在15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通知的方式最好是书面形式,并以快件形式寄往租户自己提供的地址,以保留证据。其次,通知的内容要明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交易条件的,包括与达成意向的买方商定的总成交价,税费及佣金的承担方式,定金、首期款及余款的数额及支付时间等内容;二是关于租户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及程序的,要求租户如愿以同等条件购买应立即回复,并应在收函后15天内以同等条件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以及交付定金,过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不购买应出具书面的《
    2023-06-10
    282人看过
  • 承租人必须取得优先购买权吗?
    承租人不是必然拥有优先购买权的,是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将标的物出卖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又称先买权。一、出租的房屋还能卖么房子租出去了还可以继续买卖。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就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二、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还能租吗租赁期间房东把房子卖了还能租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三、租客优先购买
    2023-06-23
    487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是否归承租人所有?
    共有人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有何限制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有:1.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可以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2.承租人仅租赁部分房屋、出租人出售整体房屋的,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3.出租人基于与第三人的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以低于市价出卖房屋的,承租人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2023-07-06
    373人看过
  • 承租人不能够优先购买期间承租人可以购买吗
    1、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已经行使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租赁的房屋出售给了自己的近亲属的。3、出租人在告知了承租人自己会出售租赁的房屋后,在15日内承租人并未明确表示自己要购买的。4、善意第三人已经购买了租赁的房屋,同时也完成了房屋的登记过户手续的。一、抵押出租物可以抵押吗可以。出租人可以卖掉或者抵押已经出租的房屋。虽然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出去了,但是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出租人的,他有权按照自己的需要处理自己的房屋。所有权作为一种物权,其效力高于租赁关系的债权关系。不过,如果是出租人选择卖掉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二、转租受法律保护吗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转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
    2023-06-25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如何确定买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4
      所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当出租人转让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即先买权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有优先买受的权利,但并非对已成立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权利。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由此可见,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须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租赁合同需在履行期内; 二是需在同等条件下
    • 出租人取得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现实困难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房地产市场已经告别了“有房不愁卖”的时代,房地产买卖已进入了买方市场,出售房屋除了要求业主有理智的判断,同时还要求业主能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然而承租方的优先购买权却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障碍。出售的同等条件发生变化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购买的房屋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7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指的是: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
    •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卖权后能反悔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后就不能反悔。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有两种方式,一是明确表示不购买;二是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一旦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其再主张优先购买的,法院不会支持。
    • 能否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6
      承租人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放弃表示时,承租人丧失优先购买权。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