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立案的询问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1 14:23:28 278 人看过

可以,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有犯罪嫌疑的人,不论是否立案,都采取“讯问”的方式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的情况。如果有刑事案件发生的,公安司法机关是需要进行刑事立案的,然后需要开展侦查活动,收集犯罪证据。讯问是一种侦查手段,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调查了解案件事实。在立案以后,公安司法机关是可以讯问的。

讯问是否属于强制措施?

讯问不属于强制措施。讯问是一项侦查措施,是由享有侦查权的的机关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项。讯问不属于强制措施,询问是审核案件必要的程序,公安机关直接进行就可以。强制措施一般是,对犯罪人采取传拘或者是逮捕等,并且执法人员实行强制措施之前是要得到人民法院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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