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订二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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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已经签订两次固定合同,在第三次签合同时若你提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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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公司已经签订两次固定合同,在第三次签合同时若你提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者劳动者与同一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没有严重违纪、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等法定解除情形的,当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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