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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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S1-S10代表案件受理费) 1、S1=50(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 2、S2=诉讼请求金额(1万元至10万元)×0.025-2003、S3=诉讼请求金额(10万元至20万元)×0.02+3004、S4=诉讼请求金额(20万元至50万元)×0.015+13005、S5=诉讼请求金额(50万元至100万元)×0.01+38006、S6=诉讼请求金额(100万元至200万元)×0.009+48007、S7=诉讼请求金额(200万元至500万元)×0.008+68008、S8=诉讼请求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0.007+118009、S9=诉讼请求金额(1000万元至2000万元)×0.006+2180010、S10=诉讼请求金额(超过2000万元)×0.005+41800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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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刑事案件法院的确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 2、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3、对于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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