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是否一定会当成刑事案件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定会当成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因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盗窃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构成条件应当包括: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2、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
行为人偷东西不一定会构成盗窃罪,构成此罪还需要满足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
盗窃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盗窃构成刑事犯罪的判刑:构成盗窃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04.17 129 -
盗窃罪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依情况而定。需要根据盗窃财物的具体数额、方式来进行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得知,刑法中所禁止、处罚的盗窃行为,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2020.06.16 126 -
未成年盗窃是否构成刑事罪
未成年盗窃可能要承担刑事处罚,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盗窃构成犯罪的,则应当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构成盗窃罪,则不负担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处罚。
2022.08.11 225
-
盗窃罪是否一定会当成刑事案件?
一定会当成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因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022-05-02 15,340 -
盗窃罪是否一定当成刑事案件
一定会当成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因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022-05-07 15,340 -
盗窃案件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盗窃案:个人盗窃数额达到1000元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均立为刑事案件;惯犯作案或一个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
2022-08-29 15,340 -
盗窃罪刑事案件
盗窃罪一般以盗窃金额为刑事立案和量刑标准,盗窃1000元以上可以刑事立案,但具体标准因地而异。但并非所有案件都必须达到1000元以上才能立案。入室盗窃、扒窃、多次盗窃(三次以上)、携带凶器盗窃不一定要
2021-11-18 15,340
-
01:14
盗窃是刑事案件吗
盗窃不一定是刑事案件,也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仅受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盗窃数额标准的规定,如果盗窃公私财物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则在全国范围内均构成刑事案件
9,132 2022.04.15 -
01:08
盗窃多少是刑事案件
盗窃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刑事案件。具体数额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盗窃金额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2、如果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24,765 2022.10.22 -
00:56
盗窃罪属于刑事案件吗
盗窃罪属于刑事案件。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盗窃罪来说,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主体需达到16周岁以上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
3,25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