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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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上述情况下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报经批准。根据相关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收回的,同时规定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应该按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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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下情形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2、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经批准的; 3、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2022.05.11 1,124 -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包括: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核准报废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采取非法手段骗取批准的;因司法部门没收所
2020.08.13 329 -
哪些情形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 (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
2020.02.11 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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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
2021-12-23 15,340 -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包括: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批准报废的;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以
2021-10-31 15,340 -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包括: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批准报废的;未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以
2021-10-31 15,340 -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有哪些
宅基地使用权的恢复包括:因基础设施建设使用土地的;村民擅自改变宅基地使用的;宅基地自宅基地批准之日起两年未使用的;骗取批准或者非法转让宅基地的;村民死后无人的。
2022-01-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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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不仅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还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
1,399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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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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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使用规定有哪些
商标权使用的规定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第一,如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希望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就应该以注册为前提条件。只有经过商标局审核批准以后,商标专用权才会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注册商标是具有有效期的。在我国《商标法》
2,54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