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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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婚姻登记管辖是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涉外婚姻管辖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婚姻缔结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提出离婚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等其他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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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管辖区域划分有哪些
婚姻登记管辖区域划分如下: 1、县、无区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本行政区域内一方常住户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 2、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人民政府在乡居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 3、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应当办理
2022.01.06 903 -
涉外婚姻法院管辖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 第十三条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0.12.05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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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程序,是指婚姻成立所必须履行的程序或方式。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是: (1)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3
2020.05.10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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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管辖法律规定?
第六条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
2022-04-04 15,340 -
婚姻登记处的管辖法律规定
第六条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
2022-04-20 15,340 -
婚姻登记处管辖法律
第六条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婚姻登记处。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置婚姻登记处,应当形成文件,对外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
2022-04-09 15,340 -
涉外婚姻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
2021-10-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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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35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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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未登记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方能成立婚姻关系,未经婚姻登记不成立婚姻关系,其关系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男女双方必须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并取得结婚证,才确定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符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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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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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