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遗腹子是否有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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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遗腹子有财产继承权,当出生的胎儿为活体时,胎儿可以取得该份遗产;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保留的遗产份额仍视为被继承人尚未分割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法分配、如果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不久后死亡,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属于胎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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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腹子与父亲有血缘关系,而且是直系血亲,所以胎儿出生以后,与其他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此外,遗腹子出生后,正处于婴儿期,没有父亲,特别需要抚养照顾,他们享有与其他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应当的。
遗腹子与父亲有血缘关系,而且是直系血亲,所以胎儿出生以后,与其他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此外,遗腹子出生后,正处于婴儿期,没有父亲,特别需要抚养照顾,他们享有与其他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应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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