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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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劳社发[2008]82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好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的基本生活,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丧葬费及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丧葬费标准 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干使用,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支部分亲属自理。 二、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为: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30元,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280元。 三、条件、范围和支付渠道 遗属的条件、范围及丧葬费、生活困难补助的支付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 2,抚恤金是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而言的,企业职工没有该项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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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家属去世了丧葬费由谁来发
职工家属死亡是否有丧葬费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10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10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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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企业退休职工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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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9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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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企业职工去世后丧葬费
1,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8]82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为了保障好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
2022-02-21 15,340 -
企业职工去世丧葬费
丧葬费: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颁布)之第二十三
2022-04-16 15,340 -
企业职工去世丧葬费标准
丧葬费: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1953年01月26日颁布)之第二十三
2022-04-19 15,340 -
员工去世企业的丧葬费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费为本企业三个月平均工资发给,低于500元的按500元发给,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老干部,其丧葬费为本企业四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抚恤金按死者生前所领取的离退休
2022-03-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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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1
夫妻一方去世丧葬费剩余部分的归属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去世丧葬费剩余部分的归属的规定如下:夫妻一方去世丧葬费剩余部分应当给配偶,如果配偶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剩余部分应当交给配偶的监护人代为保管。丧葬费是给死者家属的赔偿,它并不属于死者的遗产,因此是不能按照继承来处理的。因此,丧葬
1,52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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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丧葬费标准
新丧葬费标准如下:丧葬费是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因此,从2021年9月1日开始,丧葬费就等于2倍的当地月可支配收入。从以往各地区标准不统一,有的包干,有的挂钩,最终实现了与当地月支配收入相挂钩的统一模式,更加清晰、明了,也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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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中如何安置职工
企业并购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来安置职工: 继续聘用原企业的职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经济性的裁员,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金; 鼓励创业性再就业,就是鼓励没有聘用的人员,创业性就业,如果本人想要从事其他工作,可以申请办理给予一
3,94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