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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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并处罚款……”。 2、《土地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3、《土地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4、《土地法》第2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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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有: 1.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处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处罚。违反法律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处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的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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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1.没收违法所得、2.限期改正、3.罚款、4.行政处分、5.缴纳复垦费、6.责令停止施工,自行拆除、7.强制拆除。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处罚种类均出自于《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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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9 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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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前有哪些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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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型的土地违法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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