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法院高效执行力一般是怎么样的?

法院高效执行力一般是怎么样的?

2022-06-18 08:4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8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偿的,可以由法院暂时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后,可随时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王英杰律师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无力偿还法院执行的方法: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亲属没有义务为其还钱;债务人无法执行偿还义务;有可执行财产可向法院申请继续执行;债务人不履行义务;限制债务人出境;限制债务人实施高消费。

律师普法更多>>
  • 法院执行裁定书的效力
    法院执行裁定书的效力

    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 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二审的裁定一般也要制作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裁定的事项、理由及其他应予裁明的事宜。

    2020.08.12 511
  • 法院调解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法院调解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法院调解的效力包括: 1、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2、强制执行的效力; 3、结束诉讼的效力,当事人的调解协议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

    2020.04.16 166
  • 执行法院一般有什么执行方式
    执行法院一般有什么执行方式

    执行法院一般有以下执行方式: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出售被执行人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规定的财产或者文件;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

    2022.04.12 780
专业问答更多>>
  • 已经判决生效法院一般怎么执行

    权利人、法院胜诉的,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取得生效证明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义务履行人接受判决的,可以主动向权利人履行义务,拒绝接受判决。这是一审,可以在收到判决后15天内提出上诉。

    2022-01-05 15,340
  • 法院执行死刑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

    2022-05-03 15,340
  • 被判死缓在哪个法院执行效力最高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实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后执行死刑;故意犯罪未执

    2021-11-20 15,340
  • 法院一般执行多久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

    2021-03-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法院怎样执行担保人 01:27
    法院怎样执行担保人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需要担保人承担相关的担保责任的,可以将其列为强制执行的对象;法院一般会通过采取查封、或冻结、或者扣押、或者变卖、或者拍卖、或划扣等等措施,执行担保人名下的一些财产;对拒绝不履行的担保人,还会对其采取限制高

    5,986 2022.04.17
  •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00:49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是怎样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

    581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