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公积金连续缴纳半年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应该要根据每个地区的具体规定而定,以广州市为例子,广州市户籍的职工只需要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请贷款;而非广州市户籍的职工需要满足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两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到贷款。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足额缴纳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应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批准的延期缴纳状态的单位,其职工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年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贷款。
-
公积金存多久可以贷款
公积金正常缴存满一年以上可以贷款,部分城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可以贷款,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公积金的正常缴存是指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2020.02.03 139 -
南京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南京市公积金至少要连续缴纳6个月才能全额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贷款人每月缴纳额、还年龄和拟贷款时间等信息才能计算出来。 1、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必须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公积金,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缴存状态正常(欠缴1个月以上的
2020.01.10 595
-
公积金缴存多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公积金连续缴存以一年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
2022-01-27 15,340 -
公积金缴存多久可以贷款
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连续缴存满一年,现在不符合该条件,暂时无法进行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
2022-03-11 15,340 -
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除了缴存时间,要想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指的是需要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 4、
2022-06-16 15,340 -
公积金缴存多长时间可以贷款买房
其次,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此外,对于经核心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
2022-05-18 15,340
-
01:13
怎样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下: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用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己的住房; 申请贷款之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在六个月或以上、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达到两年; 申
53,382 2022.04.17 -
01:10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哪里开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
3,746 2022.05.11 -
00:50
公积金多久不交会自动封存
公积金一个月不交,会自动封存。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暂时中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予以封存,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恢复劳动关系时新单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恢复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
12,86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