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可以用快递的方式给原企业邮寄辞职信,保存好回执(证明辞职时间,避免企业故意说没收到)。超过30天后就可以离职。 2、超过时间后原企业没有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可以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原企业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且因原企业故意拖延时间中发生的生活费(中间拖延了几个月,就要求几个月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都要由原企业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可以用邮政快递的方式给原企业邮寄辞职信,保存好回执(证明的辞职时间,避免企业故意说没收到)。超过30天后就可以离职。 2、超过时间后原企业没有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可以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原企业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且因原企业故意拖延时间中发生的生活费(中间拖延了几个月,就要求几个月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都要由原企业支付。 3、如果原企业说没有继续工作30天,给的辞职制造麻烦的话,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找到一些原企业不合法的证据,例如超时间加班、有毒有害、没有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被上级要求违规作业等等事件都可以,即可立即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提前30天。 4、要求当地劳动机关对原企业的不合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原企业书面道歉。
1、可以用邮政快递的方式给原企业邮寄辞职信,保存好回执(证明辞职时间,避免企业故意说没收到)。超过30天后就可以离职。 2、超过时间后原企业没有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可以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原企业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且因原企业故意拖延时间中发生的生活费(中间拖延了几个月,就要求几个月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都要由原企业支付。
-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不给开怎么办
单位拒不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故意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时出具证明,一旦因不出具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020.04.05 345
-
单位不给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1、可以用快递的方式给原企业邮寄辞职信,保存好回执(证明辞职时间,避免企业故意说没收到)。超过30天后就可以离职。 2、超过时间后原企业没有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可以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原企业立
2022-05-22 15,340 -
单位故意不给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1、可以用快递的方式给原企业邮寄辞职信,保存好回执(证明辞职时间,避免企业故意说没收到)。超过30天后就可以离职。 2、超过时间后原企业没有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可以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原企业立
2022-05-21 15,340 -
单位故意不给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1、可以用快递的方式给原企业邮寄辞职信,保存好回执(证明辞职时间,避免企业故意说没收到)。超过30天后就可以离职。 2、超过时间后原企业没有办理劳动关系解除手续的,可以到劳动机关申请仲裁,要求原企业立
2022-06-02 15,340 -
单位不发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给员工,如果单位拒绝,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
2022-04-14 15,340
-
01:35
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1,873 2022.06.15 -
01:31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3,240 2022.04.17 -
00:50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过年限来定。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1,61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