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股权转让协议没有更改是否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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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应当按照其规定办理。未办理批准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批准等义务条款和有关条款的有效性。申请批准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反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合同变更、转让、终止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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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股权转让协议未审批的合同若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成立的。但是没有审批就没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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