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电子合同法对普通企业的意义

电子合同法对普通企业的意义

2022-05-03 03:3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西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3回复

专业分析:

记者:电子签名法已经出台两个月了,对普通人来说,《电子签名法》的意义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人们可以在什么情况下用什么方式利用《电子签名法》有效保障自己的权益 张楚:目前我国经济的网络化和电子商务的普及程度还处于初级阶段,电子签名相关技术的使用也大多集中在发达的公司、企业之间。虽然普通老百姓可能不会立刻感觉到《电子签名法》带来的实惠,然而随着经济形态的发展,必然会迎来一个网络化的商业时代。例如,一些大城市的股民由于交易安全的需要,已经应用了电子签名和数字证书服务。此外,从C2C的代表eBay易趣、阿里巴巴淘宝网上的个人开店和交易注册用户的数量上,也可看出电子签名推广的前景。 一般而言,《电子签名法》的颁布首先为人们利用电子数据电文作为证据为自己辩护提供了可能;其次将传统的合同范畴延展到了虚拟的网络空间,当事人可以依据电子合同文本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最后配套的电子认证服务也为交易者的信用交易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总之,人们如果应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署了电子文件,就完全和手写的签名一样,来确认其身份和文中所载的权利义务关系。 来源:通信信息报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组织。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1、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合伙的无限连带责任具有如下特点: (1)合伙人的连带责任随合伙债务的产生而产生,随其消灭而消灭。合伙人仅就其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在合伙内部,仍然按照投资比例或协议约定确定债务的承担。因此如果一个合伙人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对外承担了债务,有权就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部分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这种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之间有无约定为转移。 2、新加入的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享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对其加入之前合伙已经存在但尚未清偿的债务,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出合伙的,退伙人对退出合伙前原合伙的债务,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普通合伙企业的解散
    普通合伙企业的解散

    经营不善的公司到最后都会申请破产,它要但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清算才行的。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2020.07.16 149
  • 普通合伙人对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0.05.05 176
  •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

    2020.10.23 136
专业问答更多>>
  • 普通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022-01-09 15,340
  • 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第3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

    2022-02-05 15,340
  • 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

    2022-03-25 15,340
  • 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

    2022-03-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01:07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具备以下六个条件。第一,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合伙人数应不少于2人。若出资人只有1人,则是独资企业而非合伙,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需要能承担无限责任。第二,有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合伙协议经全体

    4,906 2022.04.15
  • 电子版的合同合法吗 00:51
    电子版的合同合法吗

    电子版的合同合法。电子合同是法律认可的一种合同形式;但是由于电子合同以数据电文为载体,涉及到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其中最核心、也最重要的就是电子签名技术;电子签名是一串数据或代码,采用数字证书的技术手段来确定签名人的真实身份。当事人订立合同,可

    640 2022.04.25
  •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 01:00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

    1,545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