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的附带审查的规定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于行政复议中的附带审查的具体情况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注意:1.公民法人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复议时,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某些规定不合法时,可以要求复议机关连同该规定一并审查. 2.只能附带审查,不能单独要求对这些规定审查. 3.只能对规章以下的进行附带审查,就是各种规定命令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不得附带审查。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行政复议可以对行政法规提起附带性审查。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可以提起附带性审查的范围有: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行政复议可以对行政法规提起附带性审查。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提起行政复议的同时,可以向复议机关提起对行政法规附带性审查。
-
什么是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审查?
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2、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审查; 3、对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
2020.03.22 257 -
行政复议中一并审查的范围
行政复议中一并审查的范围如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
2021.12.12 1,329
-
行政复议中可以附带审查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你提出的行政复议中可以附带审查的规定问题是这样的,行政复议审查范围: 复议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 复议审查范围要比司法审查范围更为宽泛。司法审查一般只包括合法性审查,而不包括适当性审查
2022-06-30 15,340 -
行政复议文件附带审查规定
行政复议文件附带审查的规定是《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
2022-06-13 15,340 -
行政复议的附带审查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
2022-07-10 15,340 -
行政复议附带性审查是什么
《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022-06-26 15,340
-
01:17
行政复议的期限有多长
行政复议的期限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其次是行政机关受理复议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 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我国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时,可自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360 2022.12.11 -
01:47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 2、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是一种行
5,236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