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辞职, 用人单位的30天左右通知劳动者是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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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可以得到补偿金。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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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如果劳动者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的,一般不合法。法律规定,劳动者需要辞职的,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如果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好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则无需提前三十天,此时是合法的。或者具有在试用期、被单位严重侵权等情形的,也不需要提前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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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辞职。或者在试用期时要辞职的,可以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在期限届满后,劳动合同解除,双方可以依法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2022.08.11 425 -
用人单位提前几天通知劳动者
一般需要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2020.11.30 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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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是否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辞职,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022-02-10 15,340 -
劳动者主动辞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劳动者主动辞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另外,
2022-04-02 15,340 -
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就可以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
不能社保是社保,补偿金是补偿金,两回事因为不能胜任辞退,是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职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
2022-03-06 15,340 -
劳动者提前30天辞职,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自己的理由向劳动者辞职?
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收到扩大的保护。而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因此,我们认为可能只能从公司文化和福利待遇,当然也包括人情(^_^)管理的模式来留人了
2022-02-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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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9
用人单位违法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需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要具备法定的情形,经过法定的程序,否则单位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不具备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关系的,都是
1,953 2022.04.17 -
00:47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意思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因为经济补偿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无需支付经济
1,699 2022.05.11 -
01:03
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必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如下: 1、在试用期间经过培训、学习仍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了规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内容; 3、存在严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职行为,给用工单位造成巨大损失; 4、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97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