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可购公有住房后未来可以随时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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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随时转让,但是必须通过买卖合同约定将来符合过户条件(详见青岛市已购可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试行意见,关于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才可转让:1、对房改标准价购买公房后住满5年的;2、以房改标准价购买公房后未住满5年,但已通过补交差价等形式过渡为房改成本价的;3、以房改成本价或以解困等其他政府优惠形式核定的成本价购买的;等等)时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虽然有规避法律(青岛市已购可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试行意见在实践中存在众多争议)之嫌,但是你有更好改善你及家人住房条件的权利。更何况该方面的限制,行政部门在实际上也只能在交易过户阶段才能落实的。条件成熟再过户是没有法律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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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转让: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 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
房子认购了是不可以进行转让的,因为房屋认购协议不是正式购房合同,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认购书和购房合同有所不同,可以理解为是预售。此合同通常约定,如果购房者日后成功购房,定金可以充当房款,如果不能成交,定金通常不返还。另外,如果开发商以后肆意改价,购房者也可以此认购书为依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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