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般来说,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其它当事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县级人民政府无权直接注销或更正其为农民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撤销几类情形如下: 1、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土地承包合同会被解除 2、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会被解除 3、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土地承包合同会被解除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种,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5、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6、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7、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 8、约定将来享有解除权,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一般来说,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或其它当事人有争议的情况下,县级人民政府无权直接注销或更正其为农民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撤销几类情形如下: 1、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土地承包合同会被解除 2、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土地承包合同会被解除 3、由于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土地承包合同会被解除 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违反法律、政策的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闲置、荒芜承包的耕种,由发包方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所发包的耕地 5、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6、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承包的,可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7、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 8、约定将来享有解除权,解除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如果有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主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等情形时,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收回后加注作废字样。
-
如何撤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如果有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主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等情形时,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收回后加注作废字样。
2020.01.09 491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区别
区别在于权利归属不同:土地所有权,归属集体;承包权,归属农户;经营权,归属经营者。 1、首先,关于土地的所有权是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
2021.02.05 3,214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错误谁来撤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
2022-08-16 15,340 -
怎样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后,作出“撤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裁决意见;二是通过法院判决后,作出“撤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裁决意见。这两种途径都应在仲裁、判决生效后才可以撤销。
2022-08-10 15,340 -
如何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
政府已经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其合法权益就应当受到保护,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无权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师。
2021-05-27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撤销后怎么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
2021-06-05 15,340
-
00:55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1,821 2022.05.11 -
01:0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2,652 2022.04.15 -
01:04
谁有权撤销房产证
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可以依职权撤销房产证的,撤销房产证后,要办理注销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1、不动产灭失的;2、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的;3、不动产被依法没收、征收或者收回的;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
2,56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