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在离职后怎么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者辞职以后,五险一金的处理方式是:、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三是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2、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等各地方政府出台了实施细则就可以实施。3、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金。4、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五险一金离职后,用人单位会依法将社保关系转移出去,住房公积金则会停止缴费。如果劳动者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依法由新的用人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找到,可以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
-
五险一金离职后怎么办?
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具体步骤如下: 养老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 2.也可以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但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医疗保险: 1、辞职后马上有新单位接收,
2020.07.05 287 -
离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办
在劳动者离职之后,五险一金一般是先属于中断。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而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
2022.04.12 959 -
离职后怎么办五险一金
离职后五险一金单位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社保账户会停止交费,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如果不想停止缴费的,可以由个人继续缴费。
2020.03.14 167
-
怎么在离职后离职五险一金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属于企业的管理费用。 1、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纠纷。如果当地已经开展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和,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的,劳动者可提出补缴全
2022-04-02 15,340 -
离职五险一金怎么办离职后,五险一金如何算
辞职后,五险一金常见的处理办法包括:办理转移与接续缴费这两种,其中,五险一金和户口城市没有太大的关系,只需要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可以帮你购买社会保险,但如果是不同城市之间或者是跨省的转移,需要
2022-05-05 15,340 -
离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办?
五险一金的处理方式是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码是账户,退休后:1、停止支付,支付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时间不长对今后的影响不大2、个人全额支付,即不中断支付,将过去与企业支付的部分一起自己
2021-10-25 15,340 -
五险一金离职后怎么办
离职后,员工的五险一金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
2022-01-27 15,340
-
00:54
单位给交的五险一金辞职后怎么办
单位给交的五险一金辞职后,应当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有新单位的,应当将社会保险转移到新单位,由新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继续购买五险一金;没有新单位
2,382 2022.05.11 -
01:13
辞职后五险一金自己怎么交
辞职后五险一金自己交纳的方式如下:1、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2、如果到外地上班,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6,254 2022.04.17 -
00:57
入职后多久交五险一金
入职后30日内交五险一金。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
18,30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