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可以适用于加工承揽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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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留置权,是指承揽人对于加工的产品享有留置权。如果当订货人支付劳动报酬时,加工者享有这些产品的留置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承揽人行使留置权应当符合以下两个前提条件: 1、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支付报酬是定作人的基本义务。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在支付报酬外还应当向承揽人支付材料费。虽然承揽人享有工作成果的留置权,但只有在支付期限届满时,定作人仍未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的,承揽人才能留置工作成果。 2、承揽人合法占有本承揽合同的工作成果。如果承揽人已经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也就是说该工作成果已由定作人占有,承揽人就无法实现留置权。
留置权适用于保管合同。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动产,优先受偿动产。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动产为留置财产。留置权适用于加工合同、基本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保管合同、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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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适用于哪些合同
留置权可适用的合同如下: 1、加工合同; 2、基本施工合同中的建筑安装合同; 3、仓储合同; 4、运输合同中的货运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委托合同; 7、信托合同。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合法占有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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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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