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范围有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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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有利益损失。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 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 二、信赖利益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直接损失主要包括: 1、缔约费用。 2、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 3、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4、因身体受到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等合同费用。 5、因支出缔约费用或准备履约和实际履行支出费用所失去的利息等。 间接损失主要包括: 1、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放弃的获利机会损失,亦即丧失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机会所蒙受的损失。 2、利润损失,即无过错方在现有条件下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利润损失。 3、因身体受到伤害而减少的误工收入。 4、其他可得利益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有:固有利益损失赔偿;信赖利益损失赔偿。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所承担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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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的责任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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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缔约一方当事人有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是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 2、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的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信赖的利益损失; 3、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先合同义务、或者法定附随义务,其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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