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劳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什么

劳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了什么

2022-03-22 17:1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2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2、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上述规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检验、经营等均提出了较高要求,并明确指出将对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配发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等行为予以处罚。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监督管理局投诉
    劳动监督管理局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举报、投诉后有权利进行调查和现场检查,并在60个工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

    2020.02.02 405
  •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

    2020.01.13 508
  • 药品监督抽验管理规定
    药品监督抽验管理规定

    药品抽验管理规定又名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是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在总结《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和广泛听取各地药监、药检及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

    2020.07.02 565
专业问答更多>>
  • 劳动监督管理法规定由什么部门监督检查

    劳动保障、卫生、中医管理、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违反本规定

    2022-03-23 15,340
  • 乳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新规定了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监测能力与监测任务相适应。

    2022-09-24 15,340
  • 劳动合同监督管理的规定是什么

    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

    2022-07-02 15,340
  • 乳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了什么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乳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及时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2022-09-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01:03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1、卫生行政部门;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14,696 2022.05.11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2,243 2022.04.17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440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