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除了明确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其他的重大、复杂或者当事人不认罪的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控辩双方同意,简化了普序中的一些流程,降低人力、物力、诉讼成本,使刑事案件快速结案的一种特殊程序。简易程序应当在20天内结案。一审案件一般都应当适用普序,简易程序只是普序的一种例外,应当严格限制使用范围。简易程序不能滥用。为了防止法院滥用简易程序剥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新的《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重新作出规定。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 (五)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七)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
哪些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二)发回重审的; (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2020.08.19 457 -
哪些刑事案件能适用简易程序
1、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这类案件被告人的罪行及社会危害性都较轻。被告人罪行较重的,需要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庭应终止简易程序,按普通程序审理。2、必须是案情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3、人民检察院
2022.04.12 831 -
离婚案件适用的简易程序有哪些
对于事实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夫妻双方对案件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20.06.22 138
-
哪些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1、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3、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
2022-06-11 15,340 -
哪些案件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1、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2、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3、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
2022-06-03 15,340 -
哪些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
2022-03-11 15,340 -
哪些案件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
1、起初被告失踪。这是因为被告下落不明的事件,需要适用公告投递的方式,即公告投递起诉书的复印件和开庭发票,一次公告需要60天,我们简易手续整体的审查限制只有3个月,不能延长,所以种类的事件不适合简易手
2021-10-27 15,340
-
00:56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来说的。简易程序省略了普通程序的某些诉讼环节,是对普通程序的一种简化。程序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
2,753 2022.04.17 -
01:42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还用去结案吗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后,不用再去结案。 给当事人下达了简易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交警的工作就完成了。如果当事人对赔偿问题没办法协商一致的,则伤者可以起诉。 发生车祸没有导致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在三万元以下的,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
2,308 2022.04.17 -
01:00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简易程序罚款数额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根
7,244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