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为5年的合同有效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担保期限约定五年有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最长保证期间,只规定了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法律对最长保证期间并没有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时候该如何处理。 保证期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如果保证期间约定为保证责任至主债务本息结清时至,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此时是两年。
约定五年有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自独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我国《担保法》允许当事人在担保期间行使自主权,担保期限为五年,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诚实信用、社会秩序和良好风俗习惯的原则。
-
5年前的担保合同还能有效吗
无效。5年前签字担保未约定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到现在是无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
2021.02.12 191 -
担保合同的有效期为?
担保合同有效期 担保合同有效期为六个月或者两年。担保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债主应在这段时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否则逾期担保人免责;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从最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算的半年,超过半年之后担保人免责;有约定担保期限
2021.04.21 180 -
反担保合同有效期限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没有约定的,从产生担保责任开始时计算,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2021.03.28 194
-
担保期限5年有效吗合同也有
担保期限约定五年有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最长保证期间,只规定了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
2022-06-02 15,340 -
担保期限约定5年有效吗
担保期限约定五年有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最长保证期间,只规定了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
2022-05-12 15,340 -
担保期限约定5年有效吗?
担保期限约定五年有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最长保证期间,只规定了未约定保证期限的情况下,保证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
2022-06-02 15,340 -
担保期限5年是否有效
有效的。 法律对最长保证期间并没有作规定,只是规定了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时候该如何处理。 保证期根据保证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如果保证期间约定为保证
2021-04-02 15,340
-
01:29
借条过期5年还有效吗
借条是否过期,应该从借款人所承诺还款之日起开始计算,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在五年时间内,债权人从未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的,借款人也从未表示过要还清借款,在此种情况下,债务就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如果在诉讼中,被告以借贷已超过诉讼时效为理由
6,966 2022.04.17 -
01:19
担保合同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以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期限,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效力。 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期间,债权人如果
1,34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