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促成业务交易,挤掉别的竞争对手,从而挤占市场的行为。商业贿赂不同于其他贿赂行为的特征,就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得竞争优势,占领市场。其表现形式就是行贿,受贿者可以成为其共谋,但不属于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因为其目的乃在获取好处,而非占领市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有: (1)现金、实物回扣; (2)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 (3)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大哥大、装修住房;为对方提供明显可营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等。 这种回扣性质的商业贿赂往往以“中介费”、“佣金”、“介绍费”、“劳务费”等名义付给对方。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以下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给付或收受实物;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给予或收受回扣;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商业贿赂行为的认定具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情况。
-
哪些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对于下列行为可以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
2020.06.19 219 -
对哪些行为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对于下列行为可以视为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
2020.06.16 290 -
商业贿赂的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 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2020.06.17 286
-
哪些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概念是:企业和经营主体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向交易相对方的采购人员、负责人、代理人及其他有决定影响的人提供报酬和其他好处,以
2023-04-11 15,340 -
哪些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
2021-06-02 15,340 -
商业贿赂属于行政行为吗
商业贿赂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如果构成犯罪的,就属于刑事管辖的范畴。
2022-11-13 15,340 -
哪些行为属于贿赂行为
一是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二是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 三是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是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
2022-02-05 15,340
-
01:13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以下七点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 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 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4、给付或收受实物; 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 6、给予或收受回扣; 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
1,011 2022.10.08 -
01:10
贿赂罪属于刑法吗
贿赂罪是刑事犯罪。刑事犯罪行为指的是,触犯刑法,并且要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犯罪必须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上述特征是确定任何一种
1,211 2022.04.17 -
01:07
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
2,514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