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私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侵占私人财产罪立案标准:侵占他人财物数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予以立案。 侵占罪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侵占私人财产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 2、被侵占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
侵占私人财产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 2、被侵占的财物价值数额较大。
-
侵占私人财产立案标准
侵占私人财产的一般为侵占罪。我国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本罪的立案标准或者何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有人认为应当参照盗窃罪的标准进行适用,也有部分人认为应当参照贪污罪的数额标准进行适用。在司法实践上,由于侵犯的是私人的财产权利,故一般参
2022.04.12 1,183 -
非法侵占私有财产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四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020.04.06 129 -
侵占私人财产的立案标准
侵占私人财产的一般为侵占罪。我国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本罪的立案标准或者何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有人认为应当参照盗窃罪的标准进行适用,也有部分人认为应当参照贪污罪的数额标准进行适用。在司法实践上,由于侵犯的是私人的财产权利,故一般参
2022.04.13 767
-
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
2022-05-18 15,340 -
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侵占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各地对此的规定不 一,有的省市立案标准为2万元。而职务侵占罪的统一立案标准为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
2022-05-11 15,340 -
侵占公私财物立案标准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2-07-01 15,340 -
侵占私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
2022-07-17 15,340
-
01:05
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职务侵占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金额是6万元,普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2万元。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成立职务侵占罪,应当追究刑事
2,243 2022.04.17 -
01:05
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 1、侵占他人公私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将构成犯罪。我国各省市规定的侵占罪数额标准有所不同
3,860 2022.04.17 -
01:04
非法侵占罪立案标准刑法上规定的侵占罪属于自诉罪名,受害人应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直接受理。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下:1、被告人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仍将财物据为己有;2、他人财物指他人遗忘的财物、他人埋藏的财物或者他人委托被告人保管的财物;3、被告人侵占的财物价值
6,51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