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应当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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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逃逸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表现为同种数罪的情况。比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或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害怕巨额的赔偿费用,以至于匆忙逃跑,至此行为人已触犯了一个完整的交通肇事罪。此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再次违反交通法规,又致他人死亡,重新又构成一起完整的交通肇事罪。由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均是过失犯罪,客观方面均是肇事行为,先后两次肇事侵犯的客体相同。刑法理论上将这种情况称为同种数罪,按照数罪理论和司法实践同种数罪不宜并罚,应在该罪法定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只要交通肇事造成了实际损失的,不管是人身方面的损失还是财产方面的损失,肇事者都需要做出一定的赔偿。当然,针对实际的损失情况不同,那么具体的赔偿也是有所差异的。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赔偿,则一般就是赔偿给死者的近亲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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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怎么处罚取决于是否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不构成犯罪,不会进行处罚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如果肇事一方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但致使三人以上死亡的,则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会受到的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交通事故虽然致人死亡,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则不会对肇事者进行处罚;但如果存在其他违章行为的,则会对行为人处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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