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程序的怎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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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离婚起诉状,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开庭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3、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4、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满意,在判决作出十五日、裁定作出十日内可以向一审法院上一级法院上诉。 5、对于一审判决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原告在没有新事实、理由的情况下,需要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离婚律师可以全代理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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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程序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走: 1、去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提起离婚诉讼; 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并通知给当事人; 3、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通知给所有的诉讼参与人; 4、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的时间召开庭审,对案件进行审理; 5、审理结束后,应当对案件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的程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开庭审理; 7、调解或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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