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主要责任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如下: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另外特殊情况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如下:根据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为: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0.09.05 188 -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为: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20.09.11 114 -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
2020.07.07 214
-
交通肇事罪主要责任的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
2022-03-15 15,340 -
交通肇事罪主要责任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2022-03-24 15,340 -
交通肇事罪主要责任量刑标准介绍交通肇事罪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
2022-03-27 15,340 -
附件交通肇事罪主要责任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
2022-05-01 15,340
-
01:03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因违法交通管理规定,导致发生重大事故,导致受害人出现重伤或者死亡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交通肇事司机事故发生之后逃逸或者因违法交通规则导致出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一般处以三
852 2022.04.17 -
01:40
交通肇事罪最新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以下情节如: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人的情形,肇事者应付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情形;2、造成三人以上死亡,应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情形;3、交通肇事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或公共财产损失,本人无能力赔偿数额达
1,010 2022.04.17 -
01:13
2020年交通肇事罪量刑新标准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使他人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或产生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依法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909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