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继母有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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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给我的房子,继母在一般情形下并不享有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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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房子继母有居住权。继子女与继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母有赡养的义务。继子与继母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赶继母走。但是,继母另有住房的除外。作为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一,虽然是继承了房屋,但并不能因此剥夺继母的居住权。
自己的房子继母有居住权。继子女与继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母有赡养的义务。继子与继母没有抚养关系的,不能赶继母走。但是,继母另有住房的除外。作为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一,虽然是继承了房屋,但并不能因此剥夺继母的居住权。而且,这种情况法院在处理时一般会首先考虑维持现状和父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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