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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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案件级别管辖分为一般管辖和特别规则管辖。被告在国内有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在国内无住所地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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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范围是: 1、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重大涉外案件、在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020.01.16 149 -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离婚管辖权是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020.10.21 168 -
怎样确定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的确定为一般情形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情形有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等。
2020.09.16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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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的级别管辖是怎样的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2-07-08 15,340 -
涉外离婚案件的级别管辖权是怎样的
一、根据民事诉讼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
2022-03-20 15,340 -
涉外离婚案件级别管辖是要怎样的
管辖源于管理以及统辖,管辖是人民法院之间的一种管理关系。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管辖与管辖权、审判权是几个不同的概念,管辖权是对审判权行使的落实。管辖中较
2022-08-15 15,340 -
涉外离婚案件的级别管辖情况是怎样的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
2022-03-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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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230 2022.04.17 -
00:58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怎么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确定法院管辖时,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案件较于普通民事案件有特殊之处,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司法解释对离婚案件的管辖做出了特殊规定。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
651 2022.04.17 -
01:12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是怎样的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能够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二、涉案房屋为商品房,合同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约定了有效的协议管辖,则应当由约定的人
2,19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