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省级退伍军人补助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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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遗属补助费的发放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下:首先需要领取补助费地是逝去者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等。然后是补助费的金额,是按照逝去者去世前一个月的工作加补助的金额总和或是去世前一个月的退休金发放的。且若是逝去者是因为工作原因患病死亡的,那么遗属将会得到逝去者去世前三个月的工资总和。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缴纳工资基数指的社保的缴纳基数,即五险一金的扣除基数。社保缴纳基数是按照上一个社保年度的所有工资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的,也就是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包括年终奖、津贴、奖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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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黑龙江省补贴政策
由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县政府梳理本部门、本地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和具体项目,对相关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制定本部门、本地区补贴政策清单,通过省和市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以后年度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对补贴政策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020.06.28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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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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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06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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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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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补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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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6 202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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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 2021.0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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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7,99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