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2022-05-25 14:1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25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使用权人即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排他性权利,且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而土地使用权人实质就是指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权利人,包括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如下: 1、使用权是权利,不是物,不能买卖; 2、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不能变更; 3、出租是你必须有所有权才可以出租。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具备条件者,有限处分的权利。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如何规定的

    宪法土地使用权买卖规定: 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法征用或者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出售或者

    2022.05.11 523
  • 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商号使用权的
    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商号使用权的

    商号使用权是指商主体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非法使用。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2020.07.25 473
  •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种。商品房产权年限具体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质密切相关的。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为40年。

    2020.08.22 211
专业问答更多>>
  • 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

    2021-04-14 15,340
  • 土地使用权法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

    2022-05-17 15,340
  • 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

    2022-05-18 15,340
  • 农村土地使用权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

    2022-04-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 00:56
    土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7,532 2022.05.11
  • 土地流拍后如何处理的规定 00:52
    土地流拍后如何处理的规定

    土地流拍后如何处理的规定如下:如流拍三次,申请人拒绝接受抵债的,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申请人可以要求拍卖物抵债,由法院裁定以物抵债。流拍是商业用语,特

    3,536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