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多久过期?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在我国申请工伤鉴定期限吗
工伤认定有1年的时间限制,劳动能力鉴定没有时间限制,一般在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单位不给工伤认定的相关资料,可以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单位。
2020.08.01 141 -
在我国工伤多久能鉴定出来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020.06.02 148 -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多久赔偿
1、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足额的工伤保险的,则等工伤伤残鉴定书下来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会在60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工伤职工或其家属。 2、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或为足额购买工伤保险的,则工伤赔偿是由单位承担的。单位的赔偿在你出工伤开始那
2020.05.26 104
-
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多久过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2022-07-12 15,340 -
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多久过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2022-05-12 15,340 -
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多久过期?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2022-06-05 15,340 -
在我国关于工伤鉴定多久过期现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
2022-06-05 15,340
-
01:05
工伤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923 2022.04.17 -
00:58
工伤在哪里鉴定
工伤在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鉴定。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1、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
2,803 2022.05.11 -
00:52
工伤在哪做伤残鉴定
根据有关伤残鉴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有工伤的员工可以到以下两个地方做伤残鉴定: 1、一般可以到伤残鉴定机构也就是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伤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 2、工伤员工还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员工可以根据有关部门做出
1,52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