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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记录的曾用名如何证明

2024-04-21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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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1回复

专业分析:

没有记录的曾用名证明方式如下: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3、如需委托他人代办,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手写委托书;4、申请人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出具的曾用名证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登记的,可不用再出具证明。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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