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是什么?要求赔偿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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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上述依据,否则,影响子女健康的应不予准许。确定子女抚养费有以下3种具体的计算方法: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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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主要有下列法律规定的支付标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49条的法律规定,一般的抚养费标准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子女以上抚养费的,标准为月的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下。没有固定工作的,标准按照年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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