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的侦查机关由检察院侦查。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报复陷害罪管辖的的主体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报复陷害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报复陷害罪管辖的的主体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报复陷害罪管辖的的主体也可以是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
-
报复陷害罪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报复陷害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报复陷害罪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滥用职权等手段、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施报复陷害的行为。触犯报复陷害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2022.04.17 1,005 -
什么是报复陷害罪
报复陷害罪是刑法规定的一种罪,该罪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不利于社会公正法治。该罪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可以构成,普通人是不能构成该罪的。一般来说就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照规章办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负有监督权利的人,
2022.04.12 717 -
什么是报复陷害罪
报复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3、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根
2020.01.26 126
-
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法律词语)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
2022-07-09 15,340 -
报复陷害罪主体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法律词语)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
2022-06-30 15,340 -
报复陷害罪主体是什么?
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滥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的,如果实施了报复陷害行为,应根据其行为的性质和侵犯的客体
2022-06-29 15,340 -
报复陷害罪主体
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报复陷害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更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的案
2021-11-25 15,340
-
01:12
行贿罪的主体是什么
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说,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行贿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即为年满16周岁。行贿罪的主体,指的是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也就是可以犯行贿罪的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所谓行
1,459 2022.04.15 -
01:06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指的是行为人编造事实,作不实的告发,意图诬陷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诬陷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 2、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 3、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
906 2022.04.15 -
01:41
非法行医罪主体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为: 1、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 2、已取得医师资格,但尚未通过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 3、已在具有集体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中行医的人员,擅自从事个体行医的; 4、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和执业证书,但超出执业地点、类别和范围行医的人
640 202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