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劳动关系主体存在什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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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主体存在的争议: 第一,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心就业,并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二,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第三,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 第四,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的处理是: 1.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 2.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 3.解决好两不职工的劳动关系; 4.加强对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 5.彻底清理外出劳务人员; 6.取消外借,建立合理流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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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存在双重劳动关系
以下情况会存在双重劳动关系: 1、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的,原用人单位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他用人单位重新聘用; 3、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期间,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在休息时间到其
2022.06.17 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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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存在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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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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