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人扣押的裁定书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第三人指的是和纠纷有利害关系,但不是直接参与人的; 2、比如: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国家赔偿第三人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赔偿案件中第三人过错责任表现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违法行为时,受害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民事侵权行为,二者对损害的发生均有过错。 对此,可否减免国家赔偿责任应分别以下几种情况而定: 1、对致害结果,第三人过错是直接原因,
2020.08.26 181 -
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第三人参加的诉讼有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规定为例,具体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
2020.05.25 351 -
第三人撤销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诉讼的规定是: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2022.04.15 255
-
保全第三人债权裁定书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一、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
2022-07-02 15,340 -
解除扣押裁定书的条件是什么?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解除扣押裁定书适用条款案例和相应条款 申请执行人:俞银德,男,汉族,住芜湖市弋江区。 被执行人:杨根云,男,汉族,住芜湖市弋江区。 本院于2015年4月28日作出(2015)
2022-07-03 15,340 -
工程合同第三方担保抵押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工程合同第三方担保抵押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宝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担保方(客户):(以下简称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
2022-07-02 15,340 -
保全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保全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回答如下: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的,如果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和第三方还有到期的债权关系,而且作为债务人的第三方有财产可供执行,那么法院就能直接对
2022-07-02 15,340
-
01:31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相关规定有: 1、第一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法院作出裁定后,将财产送至申请执行人。不适合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来保管。 2、对申请保全人或是他人
4,326 2022.04.15 -
01:04
换押的法律规定换押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1、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都应该办理换押手续;2、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2,426 2022.04.17 -
01:02
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可以上诉的三种裁定,具体如下: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1、不予受理; 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3、驳回起诉; 4、保全和先予执行; 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7
5,077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