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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2-05-27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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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回复

专业分析:

书写债权申报书需要注意的事项主要是: 1、债权申报书需要附着证明材料,各类合同书等债权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单、对账单,债权的发生及变更的材料,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2、债权人提交的复印件,债权人为机构的,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3、一定要详细填写债权人准确的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固定及移动电话)及委托代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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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注意: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 (二)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同时应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三)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主体也可以是法人主体; (四)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 (五)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申报的时间规定: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二、申报需要提供的资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三、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企业破产中,还有另外重点需要引起注意: (一)对于经法院执行裁定已经抵偿给信用社的财产,信用社要及时向法院及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取回属于信用社的财产,不再列入。 (二)对于设定抵(质)押的贷款,企业破产的,信用社仍需申报债权,要求行使优先受偿权,而不能认为抵(质)押贷款没有风险而不申报,不申报的仍然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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