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履行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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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履行的分类有:违约瑕疵、加害给付、部分履行、其他的不适当履行,其他不适当履行主要包括:履行的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履行方式不适当,如依约应一次性履行而分期履行;履行地点不适当即未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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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履行的分类有:违约瑕疵、加害给付、部分履行、其他的不适当履行,其他不适当履行主要包括:履行的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约定;履行方式不适当,如依约应一次性履行而分期履行;履行地点不适当即未在合同规定的履行地点履行。
不完全履行,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 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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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履行可以有哪些种类
不完全履行可以分为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两种类,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在品种、规格、数量、内在质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履行行为。加害给付是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履行行为。
2021.02.24 105 -
构成不完全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不完全履行的法定构成条件是:一是须有履行行为,不完全履行的基本条件就是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二是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履行的数量上不完全,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不合乎规定或标的物有缺陷。三是须可归责于债务人,指债
2021.02.11 128 -
不完全履行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不完全履行,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如果没有履行行为,则可能构成履行不能,而不会构成不完全履行。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 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
2021.01.27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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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内容有哪些
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前者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
2022-08-05 15,340 -
合同不完全履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义务,也可以是从给付义务,还可以是附随义务,但违反附随义务的,债权人不得单独诉请执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不同。前者是债务人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
2022-08-30 15,340 -
不完全履行有哪些分类
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分类有: 1、违约瑕疵,是指债务人履行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损害瑕疵,是指债务人的违约瑕疵履行行为造成债权人损失; 3、部分履行,是指没有履行全部合同义务。
2022-06-01 15,340 -
哪些是不完全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要承担哪些后果的
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债务人不完全履行所违反的债的关系上的义务,可以是主给付
2022-08-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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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协议内容算违约吗
不履行协议内容算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后,负有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都属于违约行为,都需要承担违约责
1,325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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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的内容如下: 1、著作人身权,主要指的是作者通过其个人的风格所创作的作品,依法可以享有并获得的声望、名誉以及维护作品完整相关的权利,通常作者可以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并且不可以转让、剥夺或者限制,如果在作者去世之后,该权利则由其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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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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