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盗抢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机动车被盗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机动车被盗抢,也是所有人与机动车相分离的形态之一。驾驶盗抢的机动车,又是擅自驾驶中最极端的情形。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抢夺后,机动车所有人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力,而这种支配力的丧失是盗抢者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又是所有人不情愿的,有时还是所有人不知悉、未预想到的。在机动车被盗的情形下,因所有人对机动车保管上的疏忽,导致机动车丢失,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当由盗抢者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限额内先垫付抢救费用,垫付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机动车被盗抢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被盗,所有人既失去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又丧失了运行利益,不应当再承担责任。即使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被盗有没锁车门等管理上的过错,但这种过错与发生交通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也不应由所有人承担责任。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多个人的,由参与的所有的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多个盗抢行为的,那么也是这些人承担连带责任。
-
盗窃、抢劫或抢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1.01.16 185 -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 首先,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以后,机动车的所有人失去监管、支配机动车的能力,因而机动车产生的危险也应由盗窃者、抢劫者或者抢夺者承担。而机动车的所有人不承担责任。 其次,保险公司应在强制保险
2021.02.05 112
-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驾驶盗抢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常会给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危
2022-06-28 15,340 -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被盗,所有人既失去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又丧失了运行利益,不应当再承担责任。即使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被盗有没锁车门等管理上的过错,但这种
2022-07-08 15,340 -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抢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被盗,所有人既失去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又丧失了运行利益,不应当再承担责任。即使机动车所有人对机动车被盗有没锁车门等管理上的过错,但这种
2022-05-21 15,340 -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盗抢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有多个人的,由参与的所有的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有多个盗抢行为的,那么也是这些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2-06-06 15,340
-
00:59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那么需要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以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判断标准,进行具体的赔偿金额确定的,那么需要承担主要责任,以及需要承担赔偿的主要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7,008 2022.05.11 -
00:50
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如何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赔偿,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394 2022.05.11 -
01:07
未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
一般情况下,车辆没有年审,和事故的划分责任,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没有年审违法的是行政法规,并不代表没年审的车辆就会出事故,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通常会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当
3,683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