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创业板上市公司违规出具的金融票证违法么

创业板上市公司违规出具的金融票证违法么

2022-05-17 14:2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7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什么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就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签发信用证或者其他保证书、存款单、信用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通常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据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个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中

    2022.04.12 1,559
  • 什么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什么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银行,违反规定为他人签发信用证或者其他保证书、存款单、信用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就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通常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据的管理制度,犯罪主体是一个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020.08.26 129
  •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什么罪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什么罪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2020.09.02 98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司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2022-05-17 15,340
  •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一、本罪与伪造、变造信用证罪的界限 本罪是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信用证明,不一定是假信用证明;经济损失的经济损失不一定是金融机构的经济损失。伪造或者变造信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021-12-01 15,340
  •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信用证明。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诉:1。个人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金融票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2、单位违

    2021-12-01 15,340
  •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不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

    2022-05-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创业板上市公司条件 01:02
    创业板上市公司条件

    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个:1、创业板的发行人是依法设立,并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2、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时间必须在三年以上,且公司在上市前的三年均处于盈利状态;3、发行人有一种主要经营的业务,而且在上市前两年的这个主营业务、

    6,565 2022.04.15
  • 新三板上市公司要求 01:06
    新三板上市公司要求

    根据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的相关规定,新三板上市公司的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 1、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并且存续满两年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按照原账面上的净资产值进行折股,整体变更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存续的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当日开始

    2,711 2021.03.24
  •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法是什么 01:20
    创业公司股权分配方法是什么

    必须遵守股东分配的三大原则。原则分别是股东于资源层面的贡献、股东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把控以及公司未来的融资造血空间。选择实缴注册资本比认缴注册资本好认缴制下股东的出资义务只是暂缓缴纳,股东仍要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

    1,073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