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33条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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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省级、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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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什么是房屋权属登记
法律上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是一种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
2021.03.19 360 -
房屋登记属于什么
房屋登记是指因合法建造的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物权,所有权变动需要进行登记,只有到房屋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
2020.12.04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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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33条有什么新规定?
已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一)房屋权利人更名的;(二)地名更名的;(三)配偶之间房屋登记权利人变更的;(四)房屋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之间转换的;(五)因翻建、
2022-09-14 15,340 -
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33条内容有什么?
已登记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人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一)房屋权利人更名的;(二)地名更名的;(三)配偶之间房屋登记权利人变更的;(四)房屋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之间转换的;(五)因翻建、
2022-09-14 15,340 -
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37条规定是什么?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判决、裁定、决定致使房屋所有权终止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注销事项记载于房屋权属登记簿,原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2022-09-23 15,340 -
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设立、转让、变更和终止房屋权利,应当依法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权属登记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法律保护。未经登记的房屋不得转让。
2022-09-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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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73 2022.04.25 -
01:05
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享有什么权利
产权人即是所有权人,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有权人对于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设定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人对于自己的房屋依法享有
779 2022.04.17 -
00:58
天津社保缴费比例
天津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
5,406 2022.04.18